退役军人优待证相片标准

2022-07-27 12:06

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照片审核标准带参考图
相片标准

1.1  脸部宽
左右脸颊(耳朵与脸的连接处)之间的距离,也就是在脸颊两边画直线,脸部宽为两直线(直线平行于图像高边缘)之间的距离。
1.2  头顶发迹
头的顶部(含头发在内)。
1.3  双眼连线
左眼中心和右眼中心的连线。
样式、规格及要求
2.1 样式及规格
标准数字相片样式见图1。
              退伍军人优待证相片标准及要求
                            图1           
2.1.1 规格
352像素(宽)*440像素(高),分辨率300DPI。
2.1.2 颜色模式
    24位RGB真彩色。
2.1.3压缩方式
    采用JPEG压缩技术,压缩品质因子70(品质因子取值范围0~100),一般相片的文件大小为20K~50K。
2.1.4头像大小及位置
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脸部宽度179~255像素,头顶发迹距相片上边缘7~21像素, 双眼连线中点距离图像左边缘为162~196像素,双眼连线距相片下边缘的最短距离不小于207像素,(当头顶距相片上边缘距离与眼睛距下边沿的距离不能同时满足要求时,特殊情况下可切除部分耸立过高的头发)。
2.1.5一般性要求
要求头部占图像尺寸的2/3左右,人像露双肩和双耳;双眼睁开正视前方并保证瞳孔清楚可见、中性表情、人像清晰、色彩自然、层次丰富、无明显畸变;在脸部或背景上无阴影、亮点或反光;对比度和亮度适当。
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必须将双眼清楚显现出来;眼镜不能反光或为有色镜片,不能为色彩过深的宽边镜框。
确保人像面部可见,双耳可见,不允许有遮盖面部的覆盖物、头发、头饰或脸部饰物(如耳环,头巾等),因宗教原因或医学因素不能摘除的,应保证人像面部特征可见。
照相者坐姿端正,双肩等高平行,眼睛平视看镜头,表情自然,不允许斜视、闭眼及皱眉等不正常表情。照片清晰、脸部布光均匀、不偏色。着装颜色应区别于白色背景。
2.1.6 背景、边框
    白色背景,无边框。
2.1.7 清晰度
    人像轮廓及面部特征点清晰可见。
 
 
附录1:相片样本及规范说明
 
  1. 裁切后的图像需符合头像大小要求
        
        正确          头像偏大         头像偏小      头顶距过大    头像偏右不居中
  1. 背景需为纯白色
      

6.人像清晰、色彩自然、层次丰富、无明显畸变。在脸部或背景上无阴影、亮点或反光;对比度和亮度适当。

7.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必须将双眼清楚显现出来;眼镜不能反光或为有色镜片,不能为色彩过深的宽边镜框。



8.确保人像面部可见,不允许有遮盖面部的覆盖物、头发、头饰或脸部饰物(如耳环,头巾等),因宗教原因或医学因素不能摘除的,应保证人像面部特征可见。


          宗教服饰不要遮挡住五官并应保证面部轮廓可见,不要在脸上留下阴影



9.建议穿深色衣服拍照.不建议穿颜色过浅以及领口过低之类衣服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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